靖边县水土工作站2023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项目概况

靖边县水土工作站2023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JY-TP-2025071

项目名称:靖边县水土工作站2023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5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杨桥畔镇高家沟王沙湾村庞畔组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8,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专业施工杨桥畔镇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王沙湾村庞畔组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218,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合同包2(龙洲镇清水河村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9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8,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专业施工龙洲镇清水河村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99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合同包3(东坑镇东坑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5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8,4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专业施工东坑镇东坑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858,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合同包4(东坑镇三岔渠车路壕村向圈沟梯田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4-1其他专业施工东坑镇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车路壕村向圈沟梯田工程施工Ⅳ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480,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桥畔镇高家沟王沙湾村庞畔组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龙洲镇清水河村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东坑镇东坑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东坑镇三岔渠车路壕村向圈沟梯田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桥畔镇高家沟王沙湾村庞畔组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

(9)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参与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龙洲镇清水河村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

(9)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参与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3(东坑镇东坑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

(9)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参与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4(东坑镇三岔渠车路壕村向圈沟梯田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

(9)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参与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参与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榆林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榆林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谈判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项目概况

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107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5)-CG011

项目名称: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79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漆水河、两亭河水质在线监测微型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03日至20251105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7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07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各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确认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子洲县林业局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项目概况

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H-202510-04

项目名称: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3,375.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3,375.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3,375.9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33,375.9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子洲县佛殿堂生态经济林综合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的赋码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费证明: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proxy.ccgp-shaanxi.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特别提醒:①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②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3、E14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洲县林业局

地址:子洲县

联系方式:13720469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商大厦B座33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0912-360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佩佩

电话:0912-3607555

2025年特殊群体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4042025AGK00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特殊群体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8.3.1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2提供)

(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8)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7)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

地 址:上党区民生大厦

联系方式:0355-8084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淮海宾馆院内东二楼  

联系方式:1593589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 话:159358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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