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村沟片区6个小区三四级管网缺陷整改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要求,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中招标代理费描述,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不论该项费用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都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修改合同部分,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七条承诺,4、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

4、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致7.3.1内容一致。

5、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分包的约定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致1.10内容一致。

6、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12.2.1 预付款的支付,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11号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的5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7、增加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14.2(4)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 江宁政发[2024]66号)和甲方审计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项目的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结束的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8、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30分。

递交时间

NO.2022G50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红线内居配电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NO.2022G50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红线内居配电工程施工答疑澄清

致各位投标人:

现对NO.2022G50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期红线内居配电工程施工(标段编号:JNFJ2500824-05SGGH)作出如下回复:

1.本项目一期招标范围,低压电缆仅施工4#、5#配电房低压柜出线电缆,根据招标图纸统计,4#、5#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关于充电桩部分有7台低压电缆分支箱和30台充电桩表箱,而招标清单内关于此部分配置了20台低压电缆分支箱和85台充电桩表箱(见下截图),两者不一致,是否以图纸统计数量为准?如不是,多出的13台低压电缆分支箱和55台充电桩表箱本次招标没有相对应的电缆,无法连接送电。

回复:以清单为准。

2. 本项目一期招标范围,低压仅施工4#、5#配电房低压柜出线,根据招标图纸统计,4#、5#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关于其它表箱部分60A三相单表位计量箱需要14台,75A互感器式计量箱需要4台,而招标清单内60A三相单表位计量箱共13台,75A互感器式计量箱8台(见下截图),两者不一致,是否以图纸统计数量为准?

回复: 以清单为准。

3. 本项目一期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内开关站是1台DTU,而招标清单内数量是2台,两者不一致(见下截图),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调整后清单。

4.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开关站和4#、5#配电房,其余配电房内部土建、电气均不在招标范围内,请确认本次招标是否包括与室外管线、设备基础的贯通施工?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地上、地下范围图纸实施范围内管线及设备基础。

5. 除开关站和4#5#配电房的进线及出线以外的电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果在,超出招标清单内容以外的工作量如何计算?

回复:以清单为准。超出部分结算时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6. 清单“安装工程—一期”中,开关站、4#配电室和5#配电室中的SF6气体报警仪清单描述设备由供电公司提供,而实际此设备一般为乙供,请核实。

回复:乙供。

7. 清单“安装工程—一期”中,4#配电室和5#配电室中的变压器通风管道描述为圆形,而图纸中为方形风管,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清单修改为“矩形风管,规格500*500”

8.清单“浪涌保护器”中工作内容在什么位置,以及浪涌保护箱的规格型号,请提供对应图纸;

回复:用于居民、商铺、景观、充电桩等表箱下口保护,详见建筑电气图纸。

9.招标文件第4页、第12页和第52页中室外环网柜也在范围内,但清单中无,请删除。

回复:以清单为准,室外环网柜不在本次范围。

10.招标文件第23页和第58页施工便道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也在范围内,但清单中无,请删除。

回复: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33页中建办标〔2016〕4号为11%税金,与增值税税率不同,请修改。

回复:按照最新税法标准执行。

12.招标文件第59页变更签证价格优惠下浮条件苛刻,请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右侧截图中红框内部分,清单项中无,请删除。

回复: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62页中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否则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商承担。现场已封顶,我方未进场,现施工完成部分无法核对图纸,请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1#开关站土建中室内地板的工程量为21.714m3,图纸量为16m3,请修改。(其它两个配电室同理)

回复:按清单工程量进行报价。

16.1#开关站土建中预埋铁件的工程量为1.841t,图纸量为0.48t,请修改。(其它两个配电室同理)

回复:按清单工程量进行报价。

17.1#开关站土建中存在防火涂料和防火隔板,1#开关站安装的防火封堵子项中也存在防火涂料和防火隔板,冲突,请明确是否同时存在?(其它两个配电室同理)

回复:详见调整后清单。

18.1#开关站土建中第20子项和第21子项同时存在不锈钢管状防盗栅栏,且第21子项工程量比第20子项工程量相差较多,冲突,请明确是否同时存在?(其它两个配电室同理)

回复:不冲突,清单21项工作内容为百叶窗制安以及窗外防盗栅栏制安;清单22项仅考虑铝合金窗位置的窗外栅栏制安。

19.户外册土建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

回复:以清单名称为准。

20.1#开关站安装中DTU柜子为2台,图纸中为1台,请修改。

回复:详见调整后清单。

21.1#开关站安装中排水泵为2台,图纸中为1台,请修改。

回复:以清单为准。

22.图纸中开关站无备品备件,按供电验收需要配置备品备件,请明确是否增加?

回复: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列清单。

23.请问清单中浪涌保护器、后备保护开关和浪涌保护箱用于哪里?请明确具体方案。

回复:用于居民、商铺、景观、充电桩等表箱下口保护,详见建筑电气图纸。

24.招标文件推荐选用的品牌(或同等档次与品质的产品)要求是南京市供电局备案单位,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同时招投标法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且南京市所有的高低压柜设备采购,设备只要满足《江苏省501号文件标准》生产执行即可!满足供电公司验收标准,不存在“附件 主要物料品牌表(开关站、配电室相关) ”表内的内容“南京市供电局备案单位”的要求。

请在招标文件主要物料品牌表中取消“南京市供电局备案单位”的要求,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时选用“推荐选用的品牌(或同等档次与品质的产品)”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修改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西支、东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非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

市交易中心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西支、东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首次公示)

标段编号:PKSL2501396-01SGGH

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西支、东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江苏东铁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18605881.66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加宝
定标原因及依据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要求确定中标人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6日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畜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881]HLJGD[CS]2025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畜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截止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4 09:00:00,更正为:2025-11-07 09: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8545417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道里区城乡路314号,汇智东方悦营销中心18层

联系方式:0451-5591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51-55916333

黑龙江国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