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正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312.4567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12.456747万元,建设规模: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鸡泽县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12.456747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本项目划分标段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业绩

□3.9/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2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40000分至2025111023 59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609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招标人孙超群招标代理机构王永安,联系电话:招标人0310-7516388招标代理机构0310-552132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暗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盲评”要求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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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13.1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鸡泽县行政中心南区 联系人:孙超群 ,联系电话:0310-7516388 ,电子邮箱:/

13.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409号;项目负责人:王永安, 联系电话:0310-5521322;联系人:王永安,联系电话:0310-5521322,电子邮箱:4976826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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