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建设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建设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建设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CS20250917FJSZ02001001

建设单位

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建筑面积

投标最高限价

4361700

开标日期

2025-11-03 09:00:00.0

开标地点

209

中标工程范围

根据维修基地车辆维修保养功能设施需求、维修作业要求进行建设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供货任务,实现各类别在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园区内可进行安全便捷的保障作业工作。设施上线后符合当地安全生产标准、汽修环保标准,可以独立完成:车辆举升、车身钣金修复、车顶顶部电池包作业、车间用气、非标零配件加工等。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按照业主方要求,达到行业国家技术标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

4100000

第二名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合格

90日

4261000

第三名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合格

90个工作日

4286000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评委1

工程师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评委2

高级工程师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

评委3

高级工程师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评委4

高级工程师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202511042025年11月06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一婷

联系电话

0431-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晖

联系电话

0431-88513579

行政监督部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鞍山公交随车维修设备配置项目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公共交通分公司陈庹路保修厂维保设备采购项目

金岭西路公交枢纽(一期)赣州现代化修理厂建设采购维修设备与工具项目

2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喷油泵试验台采购项目

检测工位

济南鲁泉机械厂设备采购-地沟举升

3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高速氢能车辆应急维保站

上装维修设备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2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3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1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邹杨

/

/

/

/

2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孙伟

/

/

/

/

3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王冠军

/

/

/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1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嘉定支行

上海嘉定塔城路399号

021-59537107

2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电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鳌路768号

0532-88515791

3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电汇

中信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5-1号泰山科技大厦1层

0531-85180107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1

上海迪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8.00

2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2

3

山东田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5.40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如果您有类似项目标书代写、标书编制的需求,请咨询清江浦盈标咨询工作室客服电话:17551026086。十年标书专家,助全国客户中标更轻松!

本文原网页地址查看原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