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黄铎堡镇和三营片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七标段至施工九标段招标公告-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黄铎堡镇和三营片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七标段至施工九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黄铎堡镇和三营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清水河流域河谷川道区国土综合整治(黄铎堡镇和三营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5〕1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山水项目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自治区及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境内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区总建设规模988.74hm?。

(一)治理清水河流域毛台子沟、马庄沟、何家沟、陈家沟(干沟)、保家沟、赵寺村沟6条沟道,总治理长度为13.89km,治理总面积62.99hm?,其中毛台子沟0.64km,马庄沟1.63km,何家沟1.7km,陈家沟(干沟)6.97km,保家沟2.07km,赵寺村沟0.89km。

(二)对马庄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治理面积为4.75hm?。

(三)对沟道上游两岸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进行抚育提升,面积346.91hm?,抚育措施主要为补植、修枝、病虫害鼠害防治,共补植各类苗木6.55万株;并在项目区内修建防火道路 9.47km。

(四)沟道上游两岸草地生态修复面积120.14hm?,修复措施主要为人工种植灌草及封育围栏,其中穴播种草46.85hm?,灌草结合修复 49.3hm?,封育封围 23.99hm?。

(五)对黄铎堡镇何家沟村、黄湾村等行政村的部分低效耕地进行提质改造,面积420.77hm?,其中土地平整、机深翻+旋耕、增施有机肥面积99hm?,机深翻+旋耕、增施有机肥面积321.77hm?,栽植地埂林1.7万株,修建农田生态监测道路8.23km。

(六)对三营镇新三营、头营镇蒋河村等村庄进行生态整治33.18hm?。其中修复道路生态绿化带13.99km,整修农村生态巡检道路7.68km,治理村庄内部荒地2.74hm?,沟道生态治理4.5km。

(七)设置项目标识碑3座、警示牌12块,安装防护隔离围网 21.21km。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十三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施工七标段:保家沟、赵寺村沟

施工八标段:马庄水库上游

施工九标段:马庄沟、何家沟和陈家沟(干沟)三条沟道上游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养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八标段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九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11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4-2031095。

10.联系方式

人: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北关东路114号

人:殷爱萍

电 话:1839504088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

系 人:杨兰

电 话:13139540786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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