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住院楼手术室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住院楼手术室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4376001

招标人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基于已建成的地上22层、地下3层的主体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升,涉及总建筑面积97336.03㎡,地上建筑面积72944.28㎡(含特殊装修区域9080.00㎡),地下建筑面积24391.75㎡。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8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117

预中标人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9199875.26元

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陆汉杰(注册编号:桂245131330604;身份证号:452730********02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6221;身份证号:450104********1536

陈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8190;身份证号:450722********1528

季大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0298;身份证号:450721********141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广西民族大学文化研习基地二次装修;

2.产投(江南)企业公园A1栋改建工程项目;

3.南宁东盟企业总部港F5、F7、F8栋改造工程;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7.5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8745746.03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韦礼强(注册编号:桂245101116295;身份证号:452331********333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140身份证号:450821********0885)

于晓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8001身份证号:371081********102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东兴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重点科室二次装修工程总承包;

2.广旅南宁养老中心项目装修工程;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5.992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9179962.3700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潘磊(注册编号:桂1452020202100287;身份证号:452126********0319

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寒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0859;身份证号:452201********0442)

杨竞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建安C3(2017)0014986;身份证号:450521********5610);

吴健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1807;身份证号:450521********874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南宁·中关村机械制造厂房二期厂房改造工程;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8.7584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3290733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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