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南宁海关(本级)中标候选人公示-标书编制机构,标书代写制作公司

项目名称

南宁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南宁海关(本级)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4647001001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建筑面积为4348.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现有2处保障用房室内修缮工程并更换配套设施(含拆除部分内墙,部分结构加固,增设轻质墙板)。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20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1125

预中标人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7560398.89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满足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与政策、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项目经理

唐利芳(注册编号:桂245202100024

身份证号:450327********088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黎思麟(身份证号:450821********16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国人通信产业园一期工程

2、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馆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7429876.71 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满足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与政策、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项目经理

何群春(注册编号:桂245151656582

身份证号:452128********402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家贵(身份证号:452526********007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玉林陆川供电局本部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2、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7805766.90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满足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与政策、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项目经理

黄琨昌(注册编号:桂245161863769

身份证号:450702********001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友波(身份证号:450722********461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及第臻品商住小区项目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本数)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可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需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并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内容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允许分包,中标人应提供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开展施工。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http://nanning.customs.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495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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